中國仲裁精要
簡介
改革開放四十餘年,中國仲裁事業已完成了從弱到強的跨越式發展,但部分關鍵性瓶頸仍需進一步突破。本書作者結合自身多年的仲裁實務與研究基礎,對仲裁的含義、仲裁協議有效性、仲裁程序、裁決、司法審查等方面進行了較為全面的介紹,希望能夠為仲裁界、法律界和商業界的不同讀者更好地了解中國仲裁和參與中國仲裁。
目錄
前 言 i
縮略語表 iv
第一章 仲裁制度 001
1.1 源起與演化 002
1.2 利與弊 007
1.3 裁訴有別,異曲同工 013
1.4 涉及商事仲裁的國際公約 017
1.5 中國內地、港澳地區和台灣地區的商事仲裁 021
第二章 仲裁協議概述 029
2.1 仲裁協議的內容 030
2.2 仲裁協議的妨訴效力和放棄 037
2.3 仲裁協議的獨立性 043
2.4 仲裁協議的從屬性與獨立性 048
2.5 仲裁協議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求 052
2.6 仲裁事項與可仲裁性 055
2.7 仲裁協議的排他效力 059
2.8 仲裁協議的法律適用 061
2.9 仲裁意願與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070
第三章 仲裁協議有效性 075
3.1 “或裁或審”的管轄衝突 076
3.2 “先裁後訴”的管轄選擇 082
3.3 仲裁前置約定的自願屬性 085
3.4 明確約定的仲裁機構 093
3.5 第三方單方承諾函與管轄權 101
3.6 當事方自行出具的單方文件與管轄權 107
3.7 仲裁協議的擴張 113
3.8 對仲裁協議的默示異議:沉默 121
3.9 非對稱性仲裁協議 124
第四章 仲裁程序 129
4.1 若干程序概念 130
4.2 lex arbitri:仲裁程序的適用法律 140
4.3 仲裁程序有別於訴訟程序 144
4.4 合併仲裁及相關概念 147
4.5 證據有無與真假 156
4.6 仲裁程序的中止 162
第五章 仲裁裁決 167
5.1 中國仲裁實務中的裁決類型 168
5.2 裁決作出若干要點 173
5.3 境外仲裁機構裁決的籍属 177
5.4 裁決的實體法律依據 183
第六章 可仲裁性與公共政策 189
6.1 可仲裁性:萬物可裁否 190
6.2 公共政策與仲裁 197
6.3 中國仲裁司法審查中的公共政策 203
6.4 形式合法,目的非法 217
6.5 法律、群體利益與公共政策 221
6.6 仲裁遇到刑事:程序的中止與推進 226
第七章 仲裁司法審查 231
7.1 撤銷仲裁裁決程序要點 232
7.2 執行難否 238
7.3 案外人申請不予執行 244
7.4 不予執行後的救濟 247
7.5 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 252
7.6 中國區際仲裁裁決的相互執行 260
案例及覆函索引表 271
作者簡介
林一飛
法學博士,法學研究員,中國執業律師,專長於國內國際商事仲裁與爭議解決。現任職於廣東一裁律師事務所。從事商事爭議解決工作二十餘年,處理逾千宗涉及資本市場、房地產、基金、高科技、國際貿易、供應鏈、金融、外商投資等案件,具有豐富的法律專業與實務經驗。
境內外多家仲裁機構的在冊仲裁員,包括深圳國際仲裁院、北京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武漢仲裁委員會、石家莊仲裁委員會、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廈門仲裁委員會、鄭州仲裁委員會、佛山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等,作為首席仲裁員及仲裁員裁決大量商事案件。
前言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中國仲裁事業經歷了從弱到強的跨越式發展。中國內地已設立二百八十餘家仲裁機構,仲裁員數萬人,當事人涉及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2023 年全國仲裁機構共辦理仲裁案超六十萬件,標的總額逾人民幣一萬一千億元,案件範圍涵蓋了經濟貿易、工程建設、金融保險、交通運輸、房地產交易、互聯網經濟、知識產權等諸多領域。2024 年,中國仲裁機構新受理的仲裁案件首次超過 70 萬件。2025 年,仲裁案件數量仍在上升之中。排名居前的機構,争議金額均超人民幣千億元,受案量也多達萬件。這一系列數據背後,既是中國經濟活力和中國法治軟實力提升的映射,也是無數仲裁人前赴後繼努力的證明。
從數據上看,粵港澳大灣區、北京、上海仍然是中國仲裁的重鎮,佔據了絕對的數量優勢。其他仲裁機構也在迎頭趕上,共同推進仲裁業態的良性發展。此外,在仲裁司法審查上,法院通過各種形式,進一步加強對仲裁的支持和監督,凸顯其支持仲裁的立場。最高人民法院及多地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近年來均發佈了仲裁司法審查領域指導性案例、案例報告或白皮書。法院處理了大量有關仲裁司法審查的案例,包括了管轄權異議、撤銷裁決、執行裁決、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等等。
然而,繁榮背後亦有隱憂。仲裁制度和仲裁事業在面臨重大機遇的同時,也在面臨各種問題,制約中國從“仲裁大國”邁向“仲裁強國”的關鍵瓶頸仍未能完全突破。企業高質量發展和走出去戰略均需要國際化、現代化的爭議解決制度和指引,但相應的路徑仍存諸多爭議。中國仲裁法頒佈於 1994 年,先後進行過多次修訂,最新的修訂,於 2025年 9 月 12 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將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新《仲裁法》出台過程,各種聲音參差不齊。進一步推進仲裁制度完善,提高仲裁實務能力,是仲裁界共同的心願。晚近在境內外發表出版的各種著述中,我對中國仲裁實務和理論的現狀作了一些介紹,其中有得有失,有經驗有教訓,但對於了解中國仲裁、參與中國仲裁,相信會有些許作用。本書也是如此,是我多年研究和實務工作的一個小結,側重對中國仲裁的部分要點進行介紹。其中有部分內容,已經以各種形式呈現給公眾。其他更多有關中國仲裁的內容,無法在本書中完全介紹。但我希望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此為引子,進行更深入的研究、更有效地實踐。
我所創建的一裁律師事務所在近年來,除了從事仲裁實務外,也一直致力於理論研究,致力於讓更多的人從事和研究仲裁,致力於構建產學研融合的多元化仲裁生態體系。我們舉辦的“一裁盃”中國仲裁徵文評選比賽即將進入第七屆,每年有數以百計的境內外參賽人員,其熱情隔屏可感。2023 年初開始的一裁仲裁週,以創新形式搭建行業交流橋樑,吸引業界同仁廣泛參與。一裁系列公眾號(例如“一裁仲裁”“一裁 HK”“一裁”)、小程序、“一裁通”以及一裁仲裁數據庫和一裁網(www.cnarb.com),也成為商業界和仲裁界了解仲裁的重要渠道。我希望構想中的“一裁文庫”也會盡快與大家見面。此外,我們也積極擁抱新技術和科技創新,例如,與其他主體共同開發對仲裁和爭議解決的法律 AI 產品——“裁神爺”案件結果智判系統。我一直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從各個方面、不同角度參與仲裁事業。事實上,在我從事仲裁理論研究與實務工作二十多年的經歷中,無論是作為仲裁員、仲裁代理人還是仲裁機構案件管理人員,也一直有很多的同道之人,與我行同趨同,千里相從。感謝與我並肩同行的各位摯友,以及一直支持我的各位讀者、各位仲裁用戶。他們和我一樣,對仲裁熱情、赤誠、堅守,這激勵我做更多的事,來實踐和研究仲裁。如果你有關於仲裁或中國仲裁的想法、建議或諮詢,告訴我:lyf@yipartners.com。
林一飛
2025年9月於深圳